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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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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書侗之所以選擇去了人生地不熟的法國,而不是回家鄉去當小學老師,潛意識裏是覺得葉東禾因懼高癥而坐不了飛機,所以出國的話,他就肯定煩不到她了。

人生的重大決定,竟然只是為了躲一個男人而已,況且錯的一方還不是她。

也許是她自找的也說不定,誰教她少根筋,只是知道人家的名字就莫名地選擇信任他,在完全不了解他的過往的情況下,就把自己一顆心都掏給了他。

林書侗以為葉東禾只是一個普通的咖啡廳店長,充其量有一些畫家朋友,有一些監賞眼光。

她從不知道葉東禾之所以在這一行這麽有名,是因為他另一個畫家經紀人的身分,而且還是一個擅長炒作的經紀人,跟他簽約的前一個畫家,就是受不了他的強勢和對金錢的苛扣,最後承受不住壓力自殺了。

而那個畫家也就是葉東禾的前女友!在他們成為商業合作關系前,也是你儂我儂、羨煞旁人的。

最讓林書侗無法原諒自己的是,這些事情並不是什麽秘密,經常出入那間店的客人幾乎全都知道,而唯獨她不曉得,因為她對葉東禾總是言聽計從,從沒想過主動問他的過往,以至於發現自己在他心中是那麽卑微時,才那麽驚訝、無法接受,只能逃走。

質問他、罵他,當時的林書侗完全做不到,光是看到葉東禾的臉,聽他用那種溫柔得讓人心軟的聲音問她“怎麽了”,就已經是件十分難熬的事了,所以她去了一個百分之百不會見到他的地方,一直過了整整四年。

***

四年後,重新回到自己熟悉土地上的林書侗,出了機場大門,環顧四周既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街道。

“媽媽,這裏就是外公家嗎?”

時尚的女人,懷裏抱著兩三歲的小男孩,小男孩瞪著大眼抓了抓正在發呆的媽媽的臉。

林書侗有些恍神,楞了下才對兒子林初雨笑道:“我們已經離外公家不遠了,見到外公、外婆要乖,知道嗎?”

小男孩乖巧地點了點頭。

看著這個孩子,林書侗也露出了十分溫柔的母親的笑。

她恨葉東禾騙了她,恨自己年少無知輕信了他,恨自己的生活因此變得亂七八糟,可是她從沒恨過眼前的這個小生命。

到法國一個月後,林書侗知道自己懷了葉東禾的小孩,對於從小生長在傳統家庭的她來說,一個女孩子離家那麽遠獨自去國外已經是件不得了的事,再加上未婚懷孕,她爸媽如果知道了一定會罵死她,並且會很傷心的。

可當她知道自己有了寶寶時,還是沒有動過一絲打掉這孩子的念頭,這是她的孩子,她要生下他。

林爸爸在電話裏罵她丟了林家的臉,叫她永遠都不要回家,而忙於照顧小孩和完成學業的她也沒時間回國,這一拖就拖了四年,直到前兩天她接到媽媽的電話,說她爸爸在家裏暈倒,被查出得了冠心病,送入醫院準備接受手術了。

林媽媽在電話裏跟她哭訴,說其實他們都很想抱抱外孫,丟不丟家裏的臉早就是過去的事了,只不過她爸爸那種牛脾氣死撐著不低頭而已,而林書侗又從沒主動認過錯……

那時林書侗才意識到自己的不孝讓父母多麽地傷心,她曾找各種理由不回國,可是總不能在國外待一輩子,上了年紀的爸媽怎麽辦?她爸那種脾氣,是怎麽也不肯離開自己生活的地方的。

所以這次她帶著孩子回來,不只是為了回家看看,也是做好了回國發展的準備。

“小雨想外公、外婆嗎?那如果讓你去跟外公、外婆住一段時間,你願意嗎?”

“嗯!”

“真乖。”她摸摸自己兒子那張和葉東禾八分像的臉,不是說兒子都像媽媽嗎?為什麽她的兒子卻幾乎和葉東禾是同一個模子刻出來似的?

林書侗只能感嘆遺傳基因的強大,看來她在各方面都註定輸給葉東禾呢,不過孩子隨和的個性卻是像自己多一些的,她剛剛回國有一大堆事情要做,不方便帶著小孩在身邊,多虧這孩子夠聽話,可以暫時把他托給林媽媽帶。

林爸爸來這邊住院,林媽媽則住在這邊的姑姑家,那裏只有姑姑一個人,正好跟林媽媽做個伴,本來她們也叫林書侗一起住下,可是林書侗想到自己的作息不規律,而且也習慣了一個人,還是找了間離醫院較近的公寓住了下來。

去醫院看過她爸爸後,林書侗先聯系了當年推薦自己去法國的教授,那時她突然找到教授,說她想去法國留學,而對方很大方地答應運用自己在那邊的關系幫助她,還為她寫了推薦信,這才能順利地出國。

教授得知林書侗回國的消息也很高興,約了她出去吃飯,兩人約在她大學附近一家普通的餐廳,面對久別的教授,林書侗還是很開心的。

但是,問題是……

***

林書侗臉上帶著尷尬的笑,她對面坐著的是四年不見的教授,而教授的旁邊坐著的則是四年不見的孩子他爸。

雖然早就做好了準備,回國肯定會遇見葉東禾,畢竟大家都在一個圈子裏,但這未免也太快了點?林書侗可沒辦法對葉東禾綻開什麽懷念的笑容,看著他那張四年來絲毫未變的臉、裝腔作勢的西裝,她就想吐。

“書侗,我來為你介紹一下。”教授熱心地說:“這個人你在國外可能沒聽過他的名字,但既然你打算回國發展了,就一定要認識他。”

“哦?是這麽厲害的人物啊,那我可真是孤陋寡聞了。”林書侗譏諷地看著面沈似水的葉東禾,“不知是不是這位先生有什麽不為人知的‘煩惱’,所以在國外沒什麽人認得呢?”比如說因為不敢坐飛機出不了國之類的。

葉東禾看她,和記憶中同樣的臉,卻不再對自己溫柔地笑,“國外的土地真有那麽吸引人嗎?我倒覺得未必,如果出去幾年就變得教人認不出了,我看這國不出也罷。”

他是指她的外貌嗎?林書侗當然知道這幾年自己變了不少,她再也不是那個灰頭土臉、不註重形象的大學生了,她的漂亮程度提升了至少三倍,可是看他那眼神,卻像是在看陪酒小姐一樣。

林書侗沈下臉來,他還敢瞧不起她?明明理虧的人是他吧!

“欸欸,原來你們認識啊?難怪一聽是書侗你,葉老弟主動要求要見你一面啊!我還以為他是知道你在法國得獎的事,想見見這位新一輩的佼佼者呢!”

葉東禾主動想見她嗎?那還真是有夠厚臉皮呢,林書侗手抵在下巴上,瞇起眼睛看葉東禾,讓自己看上去比較有氣勢,實際上是她的眼睛敏感,不適合戴隱形眼鏡,又為了愛漂亮沒戴眼鏡,必須瞇眼使勁找焦距才能看清對方。

有人說她這樣看人時顯得很挑釁,不知葉東禾會怎麽看?

“是的,我們確實‘早就認識’了。”葉東禾加強了那四個字。

只怪她老實的教授教了一輩子書,對行業的八卦一點也不感興趣,這會還很高興地一個勁地說:“那真是太巧了,這麽說來一切就都好辦了,葉老弟想必會傾力幫忙的吧!”

葉東禾不答,而是看著她,林書侗“哼”了聲,“我可不敢勞煩葉先生這樣的能人。”

“是啊,林小姐可是在法國得了美術新人獎風光回國的人,又哪裏需要我這樣名不見經傳的人幫忙?我看,這事我還是不要自不量力了。”

“欸?可你也知道的,國內外的行情畢竟不同……”

林書侗站起來,打斷了教授的話,她懷疑葉東禾第一時間來見她,只是專門給她下馬威的,她哪會怕他?

“我看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吧,我只是想來見恩師一面,可沒做好和其他人用餐的準備。”

葉東禾也站起來整了整衣裝,“我也還和別人有約,就不打擾兩位了。”

“欸?”這兩個人一個在送客,一個要走人,再遲鈍的人也能感覺到那種名為“水火不容”的氣氛,想做和事佬都覺得插不上嘴。

林書侗邀請教授一起去別的地方吃飯,可惜教授家裏還有別的事,這次只是想先把葉東禾介紹給她而已,既然他們兩人都沒那方面的意思,他也只能灰心地回家了。

三人一起出了那間小餐館,並排站在餐飲前的屋檐下,看從天而降傾瀉的雨水……

開什麽玩笑,僅僅十幾分鐘的時間,外面已經下起了暴雨?林書侗的心情更糟糕了,她忘了國內這該死的天氣,看到葉東禾從容地拿出雨傘,更是氣得牙癢癢。

“教授,我的車子就停在那邊,我送您吧。”林書侗對教授說。

“啊?不用了,我先去學校拿點東西,很近的。”都沒給她挽留的機會,教授也撐起傘健步如飛地走進了雨中,大概是本能地感覺到該盡快離這兩個人遠點,免得被波及。

屋檐下只剩葉東禾和林書侗。

***

“要我送你到車子那嗎?”葉東禾擡擡自己手中的傘。

林書侗看都沒看他,當他不存在一樣,在他話音落下時竄入雨中,小跑著朝車子而去。

進了車裏,林書侗的頭發已經差不多濕透了,貼在臉上黏黏的很不舒服,她啟動車子踩下油門,恨不得此時駕駛的是飛機,能快點離開這個鬼地方!光是看到葉東禾還在她的視線裏,她的腦子裏充斥的就全部都是他給自己帶來的災難。

林書侗的車輪濺起地上的雨水,想以最快的速度離開,可是讓她沒想到的是,就在她快經過葉東禾那裏時,他卻突然從屋檐下竄了出來,轉眼間不要命似地閃到了她的車前。

林書侗全憑身體的反射動作,才在最緊要的關頭剎住了車子,她張著嘴,出了一身冷汗,混著雨水讓她整個人又濕又冷。

楞了好一會,那過度的驚嚇變成了過度的憤怒。

他這是找死嗎!

林書侗開門下車,也不管外面的雨,沖至葉東禾身旁,如果他想讓她感到惡心的話,完全有其他更好的方法!

“葉東禾!”林書侗大叫。

“你看你幹的好事!”葉東禾看到她的第一反應也是大叫。

因為在雨裏,聲音不大點的話對方聽不清楚,可是他的音量還是嚇到了林書侗,或者說是讓她錯愕得無法反應。

他竟然比她還兇?惡人先告狀嗎?

葉東禾撐著傘,也沒有為她擋雨的意思,一直低著頭,順著他的眼光看去,林書侗的視線中好像出現了什麽黃黃的東西,在她的車右前輪不遠處,在葉東禾的雨傘下面。

狗?不會這麽諷刺吧!林書侗瞇起眼,還真的看到只瑟瑟發抖的黃毛狗蜷在那裏。

“我……”她差點撞到牠!

“就算你不願意見到我,也不必拿動物出氣。”葉東禾帶著怒氣,“牠那麽大只從你眼前跑過去,別說你沒看到!”

“啊?”牠有從她眼前跑過去嗎?道歉的話馬上就要脫口而出,可是葉東禾卻說得好像她故意去撞狗一樣,林書侗硬是壓下那幾分愧疚,“早知道你會為條狗沖到車前,我就不該減速!”

葉東禾震驚地看著她,但在林書侗的眼中他的表情是模糊的,可從他的語氣中,她聽出了他的震驚。

“書侗,你真的是我認識的那個林書侗嗎?你怎麽會變成這樣?”葉東禾錯愕,“難道以前你所表現出來的純真和善良都是假的?還是這幾年在法國發生了什麽,讓你性情大變,翻臉不認人?”

是誰翻臉不認人啊!林書侗對於他的指控以冷笑響應,“純真善良?我想也是,你就是看中了我這點才會跟我在一起的吧,因為那時我‘傻’嘛!你現在趾高氣昂地跟我說話又算什麽?我早不是你女朋友了好嗎?”

他這諷刺人的手段倒是高明,但她早不是那個對他逆來順受的傻女孩了!

“你在說什麽啊?這明明是兩回事。”

“就是一回事,不然你是在以什麽身分跟我說話?我又憑什麽要聽你的感慨和教訓?我變成什麽樣又跟你有什麽關系?”林書侗冷冷道:“快讓開,別擋我路!”

她可不想聽他說教,於是她轉身回車裏。

“是我不該來見你!如果不見,你在我心中永遠都是那個美好的形象,可是我偏要來見,想親口問你一句,四年前為什麽不告而別?可是現在,我覺得也沒有問的必要了。”

葉東禾的聲音從她背後傳來,等她回到駕駛座,只看到葉東禾抱著那條狗走回路邊的背影。

那個背影讓她覺得傷感,曾幾何時,他們也是在這樣的雨中,並肩蹲著看小狗出生,老天爺對她真是有夠惡毒,在這樣的情景下被他冷嘲熱諷,是比任何辱罵都要來得讓她難過的事。

林書侗擦去臉上混著雨水的眼淚,該來的總是要來的,並不是躲出了國就能躲過該為他流的淚,只是來得越遲,積壓得越久,也就更是教人難受。

林書侗擦著眼淚,另只手在副駕上摸來摸去,摸到她的眼鏡戴好。

平常她開車都會記得戴上眼鏡的,可是今天情差到極點,光想著快點走,加上雨本來就會令視線模糊,她完全把眼鏡的事拋去了腦後。

那條狗大又怎樣?沒看見就是沒看見啊!可是葉東禾連想都沒想,就斷定是她要拿那條狗出氣,可見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也不是如他說的那樣“美好”,那她還跟他解釋些什麽?

她不欠他的,從來不欠!不欠他一個理解、不欠他一個表揚、更不欠他一句道歉。

而目送林書侗的車子絕塵而去的葉東禾,更是一臉的覆雜。

***

夜晚,林書侗穿著火辣的紅色緊身裙,化著濃重的煙熏妝,長發微卷披肩,性感妖嬈,細長勻稱的雙腿交叉,腳上的黑色高跟鞋在酒吧絢暗的燈光下添加幾分誘惑。

她指尖劃過高腳杯的杯緣,再將它舉起,鮮紅的指甲和紅艷的唇色都很配她的衣服,她將那杯酒一飲而盡,推給酒保。

“再來一杯。”她說。

“小姐,你在等人嗎?”酒保禮貌而不安地問她,“等人的話最好不要喝太多哦,你已經喝第三杯了。”

“我等的人還沒到呢,放心,我沒事啦!”林書侗呵呵一笑,儼然已經有點醉意了。

沒錯,她是在等人,她身邊空著的椅子總會有一個男人來坐的吧?她特地打扮成這樣,明顯是昭告於天下,她是來釣男人的!

林書侗又玩起了新遞過來的酒杯杯緣,口中念念有詞,“為什麽還沒有人來找我搭訕?現在的男人眼睛都長在腳底板了嗎?我這麽有藝術細胞,又是美女……嗝,氣質又好……”

沒道理她一生只能有葉東禾一個男人吧?瞧他那高高在上的樣子,哼,還有臉說她變了……她變成什麽樣,還不是他害的!

害她都沒臉待在醫院陪她爸爸,她爸雖然對小雨很好,但是一見到她就情緒激動,罵她四年都不回家的事,天啊,他可是冠心病,生那麽大氣幹什麽?

雖然林書侗很想陪在爸爸身邊,可一想到見到自己又要惹他生氣,她就沒有臉去。

“都是那個死男人,不要臉的大騙子害的!”她舉起酒杯,又自己跟自己幹了一杯,“再來一杯!”

酒保順從地拿過她的酒杯,她突然抓住人家手腕,把對方嚇了一跳。

“餵,你在這裏工作幾年了?”她問那個很年輕的酒保。

“三,三年了!”對方像受驚的小白兔一樣。

“三年?那你也是有過些見識的了!那你告訴我,為什麽都沒人約我?我還不夠好看?不夠性感?不夠有吸引力?”

對方拚命搖頭。

“那是為什麽!”

“我想,是不是你發出的氣場太強了呢?”那個酒保戰戰兢兢地小聲說,在這裏工作什麽場面沒見過,可是,“這位客人,你的身邊好像有團火焰在燒啊!”

熊熊的烈火,好像靠近她的人都必死無疑,簡直像某種失傳的內功一樣,連他這個工作人員都望而卻步了,何況是其他人,只會覺得她是危險分子啦。

“這算什麽爛答案?這說明我還是個充滿熱情的女人啊!女人呢,不是有了小孩就變成媽媽了的,即使當了媽媽,也可以同時是有熱情有魅力的女人,不是嗎?”

“是是是。”酒保點頭如搗蒜。

林書侗終於放過那個酒保,因為她的註意力又被另外的地方吸引去了。

酒吧中間的小舞臺上,一個黑人女歌手唱起“You Gotta Pay The Band”,酒吧的光線隨之變暗,光影流轉,酒吧裏的客人沈浸其中。

林書侗是個例外,她瞇著眼使勁看臺上的歌手,那個胖女人唱得是還不錯啦,可怎麽能唱這麽慵懶的歌?這裏可是酒吧耶!喝酒把妹的地方!

她越聽越不耐煩,心情沒被平覆,那首歌簡直像是添進火堆裏的一把柴火,讓火燒得更旺了。

“真是讓人受不了啊!”她推掉酒杯,踉蹌著三步一搖,搖到小舞臺那邊,堂而皇之地從旁邊的臺階走了上去。

樂隊都有點發楞,忘情的女歌手並沒有發現不速之客,直到她的麥克風被搶走。

和比她壯碩三倍的女人搶東西,這對林書侗來說也是很新鮮的經驗,她覺得很有成就感,不由得笑了開來。

“各位!無聊的歌曲就到這裏了!”她搖搖晃晃地向在場的人招手,“聽這種歌呢,連酒都變得不好喝了,是不是!”

她沿著舞臺邊邊轉來轉去,看上去驚險萬分,一個不註意就會摔下來的樣子,底下有人還真的起哄說“是”,更有人叫著:“那小姐你給我們來一首吧!”

這樣的起哄摻雜著笑聲,頭暈腦脹的林書侗聽著還挺舒服,很豪邁地說:“好吧!那我就來為大家獻上一曲!”

“那麽,你要為大家唱什麽呢?”那個黑人歌手用蹩腳的中文問道,後面的樂隊也做好了準備。

林書侗嫌棄地甩了甩手,“不用樂隊啦!我的歌你們不會彈!我來為大家帶上一首我的自創曲‘那個混蛋男人請你離我遠一點’,謝謝大家!”

報上這個名字時,還真有些稀稀落落的掌聲響起,可當林書侗舉起麥克風,像貓王一樣擺好架勢展現歌喉時,那些稀稀落落的起哄掌聲也消失了。

“那個混蛋男呀,你沒心又沒肺,衣冠禽獸就是你,管你認不認!我祝你下樓踩香蕉,我祝你吃飯見蟑螂;那個混蛋男呀,你離我遠一點,我的心裏已經沒有你,你的相片全被我改成黑白掛起;那個混蛋男啊……”

林書侗忘情地唱著,歌詞是臨時迸發的靈感,曲調更是天馬行空,聽得人食不下咽,耳朵硬是被淩虐。

“唱什麽呀?下去吧!”這樣忍無可忍的聲音開始此起彼伏。

林書侗一邊揮手說“謝謝”,一邊繼續她那如破鑼一樣的“名曲”。

幾個保全人員暗暗圍到臺前,林書侗的歌完全不被喜歡,在無聲的酒吧裏只聽到她嘶啞的叫喊和咒罵。

終於有個人忍無可忍,比保全先一步沖上臺來,旋風一樣將她瞬間抱起,又沖向臺下。

在這期間林書侗始終沒有松開麥克風,她瞇眼看那個將自己公主抱的男人,還想總算有男人識貨了,可這一看之後,不免哈哈地大笑了起來。

“大家看啊,這個就是我歌裏唱的混蛋男人呀!啊!”她尾音隨著麥克風落地的刺耳聲,鉆進每個人的耳裏。

葉東禾鐵青著張臉,抱著亂踢亂踹的林書侗,在眾人的圍觀下回到他自己的桌前,和他同來的朋友們已經一個個笑得臉快抽筋,捶桌戲弄他,“還說你怎麽突然跑掉了,原來是遇到了‘舊識’!哈哈哈哈哈!”

葉東禾的臉更青了。

“是啊是啊,舊識難求啊!”林書侗一把抓起葉東禾的衣領,“葉東禾,我們喝酒吧!慶祝在這種情況下都能遇見你,我的運氣真是狗屎到極點,肯定是最臭的狗屎運!”

葉東禾的臉微微地抽搐,他幾句話應付了那些朋友,叫他們繼續玩,而他抱著林書侗到她一開始坐著的吧臺旁,這才把她放下來,放到椅子上。

林書侗很自豪地指指他,跟那個酒保說:“看吧,我等的人來了!”

葉東禾的臉由青轉黑了。

本來,他早就看到她也在這,從他們進門時,他就已經看到了酒吧邊坐著的“風情萬種”的她,穿著一身對以前的她來說,風格很不可思議的衣服。

但是他忍了又忍,最終選擇無視,因為他想起來,她已經不是以前的那個林書侗了,他又何必再去管她、自討沒趣?他又不是她男朋友!

葉東禾保持修養,就當自己沒看見,直到眼看著她竟然跳上臺去,還在眾目睽睽之下扭來扭去……她知不知道自己內褲都要被人看光了啊!

隨她去了,他又不是她什麽人!葉東禾手心開始冒汗,酒杯都拿不穩,而臺上那個醉鬼還狀況外地壓根沒註意到底下男人看她的目光,竟拿起麥克風唱起了歌來!

那是什麽歌啊?就算他天生少根筋也能聽出來那是罵自己的……那也就罷了,但是那個曲調也太人神共憤了吧。

葉東禾終於忍無可忍,他十分確定自己只要再遲一步,林書侗就會被臺下湧上去的人打死。

而他的英雄救美雖然算不上自願,可也免於她那張漂亮的臉蛋掛彩,而他自己又換來了什麽呢?被全酒吧的人看熱鬧、被自己的朋友嘲笑,這一切全多虧林書侗得了便宜還不忘“出賣”他的福!

“來嘛來嘛,你知道這裏是什麽地方吧,怎麽能臭著一張臉呢?”

林書侗笑意減了,一直鬧著要跟他幹杯,而葉東禾看著她那雙找不到焦距的眼、歪七扭八的坐相,心火就往頭頂上沖。

“你喝醉了,還是早點回家吧。”他努力保持理智。

“我沒醉!”

“你會想跟我喝酒,就說明你已經醉了。”

“嗯……有道理,那我應該是醉了!”林書侗呵呵笑了兩聲,“那我們幹杯吧!”

葉東禾掐了掐眉心,在他的記憶裏,她從沒有像麥芽糖一樣纏著他的時候,沒想到分別這麽多年,倒是給他補上了這一環節。

“好!幹杯!”葉東禾也是壓了一肚子火呢,但他拿起酒杯並沒馬上幹了,而是懸在那裏,在林書侗渴望的目光下問她,“你家現在住哪?”

林書侗連結巴都沒有,像機械一樣快速報出自己的住家地址,然後等著他幹杯。

“鑰匙呢?”

“你好煩啊!”她翻翻翻,從包包裏翻出一串鑰匙給他,葉東禾很自然地接過來放進自己口袋,這才和她碰了杯。

看著她滿意的面孔,他心想,喝就喝嘛,誰怕誰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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